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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7日 [南方都市报]-学生自办报纸5毛钱一份

发布日期: 2010-07-30 打印

UIC《真珠报》从赠阅转为出售,第一天卖出500份,订户300人

本报讯 (记者吴渤 校园信使卢哲)"最新一期《真珠报》,内容丰富五毛一份,大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昨天上午,北师大-香港浸大联合国际学院(UIC)新闻系的实习刊物《真珠报》在该校正式开始销售,几位大三年级的学生热情地在校道旁叫卖。首次销售的报纸所用图片尤其吸引眼球。

实习报刊发售"接受市场检验"
《真珠报》是UIC国际新闻系专业课的实习报刊,每位新闻系学生到了大三都要参与报纸的制作过程。《真珠报》已经办了将近两年,06级学生完成了该课程之后,07级的同学接手报纸的出版,每周一期。两年来《真珠报》一直在全校免费发放,但是从昨天起,新闻系的学生们开始"卖报纸"了。

UIC国际新闻系副教授阮纪宏介绍说,学校为新闻系的学生办这份刊物,选材、采写、编辑、排版都是由学生自己进行,目的就是让学生用亲身经历去了解一份报纸的整个制作过程。"报纸还有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发行。读者拿到报纸之后就有一个反馈,让办报纸的人知道读者在想什么。《真珠报》之前采取的是免费发行,但是这对于寻求读者反馈不是非常有利。今年我们就尝试一个新做法‘卖'。由学生自己定价,接受市场的检验。"

《真珠报》的指导老师阮教授认为,因为直接面向市场,面对面地接触读者,听到他们的反馈,会让学生更加认真地制作报纸。而读者由于花钱买了报纸,也会更认真地看。

敢于"揭短"受学生欢迎
为了第一次卖报能够顺利,该校新闻系负责发行的几位大学生几乎使出浑身解数。海报宣传、网络广告,甚至在报纸印刷出来的前两天就到宿舍的每个房间接受订阅,报纸一出来便"送报上门"。遇上上下课人流量大的时候,大学生们一人抱着一摞报纸走到同学面前推销。短短的一个上午,在不足5000人的学校里,《真珠报》就卖出了500份,还不包括在宿舍预订了的300多份。

参与报纸制作的大学生张园告诉记者,《真珠报》就像它的报名一样,要告诉读者一个"真正的珠海",因此它不仅敢于针砭时弊也勇于"说真话"。由于报道内容大部分出自校园,《真珠报》此前也报道了不少自己学校的负面新闻,也因为敢于"揭短"而受到了许多同学的欢迎。

至于昨天首次以五角钱的定价出售,阮教授告诉记者这个定价是上课时学生讨论出来的。"定价是发行组的同学具体负责。我的问题就是五毛钱能不能卖得动。这就是一个实习的过程,你要试一下水温嘛。定价也是实习的一部分,要尝试,市场也是‘试'出来的。"

(校园信使 稿费80元)

律师说法
校园报可以校内卖

根据我国的新闻出版法规,在大陆公开发行的刊物必须取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刊号,否则便视为非法刊物。而校内发行的《真珠报》并没有刊号,是否违法?记者采访了《真珠报》的指导老师及律师。

阮教授认为,《真珠报》是校内刊物,只在校园内、学生之间流通,销售是不是必须要刊号,现行的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销售所得的收入将存在专门的账户中,将来用于学生的学习。

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彭春文律师认为,判断其是否违法关键看其公开程度。"在学校里发售,不对外,虽然是报纸的形式,但实际上也可看作是学生之间交流的一种内部资料,至于五毛钱的所谓‘定价'可看作工本费。"彭律师认为,《真珠报》没有"向社会大众公开发行"的特征,因此没有违反新闻出版法规。

稿源 南方都市报 珠海读本 ZA01

 

最后更新: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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