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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珠江晚报]--珠澳社会组织交流逐渐升温 社工行业交流频繁

发布日期: 2014-12-2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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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本报记者 潘晓晨

澳门有着漫长的社会组织发展历史,无论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还是社会组织对自身的管理,都颇为成熟。而珠海社会组织的大发展是2012年以后的事情,很多方面面临经验不足。澳门回归十五年,珠澳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正变得逐渐频繁。

●比较

澳门发展时间长 珠海政策性推动快

“澳门的社会组织有着漫长而又自然的发展历史,而珠海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则主要来源于政府政策的推动。”黄匡忠如是总结珠澳两地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黄匡忠是香港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IC)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专业教授。

黄匡忠介绍,澳门早期的社会组织应该是宗教组织、同乡会、宗亲会以及一些葡萄牙人组织、商会等。随着社会发展,各种文体类社会组织纷纷出现,景象繁荣。澳门回归以后,澳门民众获得了选举权,于是开始出现一些政治团体。最近十年,澳门政府大力推动社工行业的发展,社工机构颇为成熟。

珠海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则出现在最近两年。2012年7月1日,广东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生效,社会组织登记时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登记。这大大刺激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据媒体报道,仅方案实施首日,我市便有11家社会组织到民政局申请核名和登记,数量超过平时的10倍。政策推动下,珠海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大量的行业协会、商会纷纷成立,社工机构、公益类、文体类等社会组织快速增加。不可避免,珠海大量社会组织面临着经验不足的问题。

出于学习澳门经验的需要,珠海政府有意推动某些类别社会组织的两地交流。于是,珠澳两地的社会组织的交流自然而然地升温了。黄匡忠本人就曾多次带社工前往澳门交流学习。

●现状

社工行业交流频繁 珠海较澳门尚有较大差距

从2012年起,珠海市民政局就开始为本土社工机构聘请港澳籍督导,每年3至5名。黄匡忠便是其中之一。黄匡忠解释,一般认为,督导有三个职能,一是对社工机构行政工作的指导干预,二是为社工提供专业教育,三是对社工进行心理疏导。黄匡忠认为自己没有行使第一项职能,所以更适合称作“机构顾问”。

黄匡忠表示,近几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珠澳之间的社工行业交流颇为频繁。

珠海市社工协会秘书长熊俊超称,近几年,在政府支持下,珠海频繁组织社工前往澳门学习,两地交流活动越来越多,出现了参观培训、举办论坛、共同举行社工纪念日活动等等各种方式。而熊俊超本人也担任了全澳最大社会组织“澳门街坊总会”的协会顾问。用熊俊超的话说,两地社工行业的联系“就像一家人一样”。

频繁的交流也让熊俊超认识到珠海社工行业的诸多不足之处。但熊俊超认为,组织社工去澳门学知识学技能,这并不难,关键是政府决策层要加强对社工的认识,也要常常走出去,到港澳去学习,这样才有可能让政府更重视这个行业。“这两年我们的社工人才流失情况不容小视,很多年轻社工干了几年后去澳门发展,甚至进入居委会工作,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的社工待遇太低了,政府投入太少。”

由于长期担任珠海社工督导(“机构顾问”),黄匡忠发现了很多珠海社工机构面临的许多制度性的缺陷。比如社工机构的行政能力普遍较弱,社工干事自主财权小,随便一个花销都要机构负责人拍板,大大增加了行政时间成本。而港澳的社工机构制度性强、规划性高,能做出很好的财政预算报告,这就允许社工在预算范围内有了很大的自主权。此外,港澳社工机构还推行服务对象的会员制,让服务对象交少量费用,既可以为社工机构提供经费,又可以增加服务对象的归属感。但会员制在珠海却一直难以推行,“社工们都担心,一旦收费,服务对象就再也不来了。而且收会费,必然又带来财务管理上的问题,比如开小额发票,对于现在的珠海社工机构来说,就是个难题。”

文体类社会组织交流需求大 但政府尚未着力推动

对于澳门社会组织在珠海的活动情况,珠海市民政局相关人士表现得颇为谨慎。社会组织管理局(民政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称,涉港澳社会组织的登记成立须由国家民政部审核,涉港澳社会组织在大陆的活动受何限制也由民政部说了算,珠海市一级没有解释权。

可以肯定的是,除了社工行业,珠海市官方并没有花大力气推动珠澳两地社会组织的交流。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珠海市民政局从未官方组织过珠澳两地社会组织的交流,即便是社工行业,也都是交由第三方,即珠海市社工协会负责具体工作。相比之下,珠海官方组织的与广州、东莞、中山等地的社会组织交流则频繁得多。

虽官方推动较少,但珠澳社会组织自主开展的交流还是有的。

珠海户外爱心公益协会(其前身为珠海户外徒步运动协会)是较早开展珠澳文体类社会组织交流活动的组织之一。2003年珠海户外网网站建立后,很快便吸引了澳门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关注,两地驴友在网络上开始了较为频繁的交流。2005年,依托珠海户外网的人员基础,珠海户外徒步运动协会成立,迅速与澳门体育类社会组织,如澳门公务员体育会等开展交流合作。每逢大型活动,双方便会相互邀请。社会组织的合作为两地驴友搭建了交流平台。此后近十年时间里,两地驴友活动频繁。据珠海户外网负责人古月介绍,如今每周都有几十个澳门人到珠海参加该网站发布的户外运动,有一些澳门人甚至成为了珠海户外网的领队,“在交流中,我们还成就了不少姻缘,有好几个女领队都嫁去了澳门。”

黄匡忠指出,在珠澳两地的社会组织交流活动当中,文体类社会组织的交流需求其实很大,澳门文体类社会组织非常繁荣,而珠海文体类社会组织颇为欠缺,从目前来看,这类组织的交流活动还是不够,“需要政府推动。”

媒体链接:http://search.zhnews.net/zjwb/text.php?ud_key=37395&ud_date=2014-12-20

最后更新: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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