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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0-2021)

发布日期: 2021-10-29 打印

一、概述

我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0-2021学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以下简称“UIC”)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各类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全面树立信息公开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意识,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了学校信息工作取得新进展。

UIC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学校学年度中心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学期和月度重点工作安排,依法将信息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公开的基本内容包含学校校务、教学质量、招生考试、党务、教务、校情等信息,由校办具体负责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本校的信息公开事宜并监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统一受理和答复向本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编制本校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协调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推进、监督学校内设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等其他与本校信息公开有关的职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学校年鉴、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1.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情况。本学年度,学校对照《UIC信息公开实施条例》,更新了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与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UIC简讯等,确保各项目内容时效性与完整度。

2.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大学杂志《博雅行》等方式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输送相关校务、党务、校情等信息。

3.以学校内部强大的邮箱系统为依托,定期向每位职工和学生的个人专属邮箱发布学校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News Clippings (媒体简报)等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本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总体要求,有序开展,逐步完善,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上级领导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交流,明确职责,理顺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强了监督与管理。

(2)制度完善,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UIC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3)载体先进,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UIC不断加强校园网、信息门户以及官微、官方微博等各类平台建设,及时公布本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流畅度与新鲜度。

2.存在问题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尽管我校在本学年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但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信息公开与校内网站有的信息出现重复以致有的内容更新不及时。

3.改进措施

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UIC作为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在教育体制、教学模式等方面的存在实际差异,需要通过与各方的沟通以构建一个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协同合作的管理模式,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UIC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以创新多元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完善的机制,将信息公开和学校中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突显中外合作大学的优势和办学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2021学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最后更新: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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