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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2-2023)

发布日期: 2023-12-04 打印

一、概述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编制2022-2023学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以下简称“UIC”)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各类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

我校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促进依法办学、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为目的,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办学起到了重要作用。

UIC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学校学年度中心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学期和月度重点工作安排,依法将信息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公开的基本内容包含: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学位、学科信息;财务、资产及基建信息;北师港浸大简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服务信息;学校章程。学校信息公开由校办统筹,统一受理和答复向本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编制本校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更新本部门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1.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情况。本学年度,学校对照《UIC信息公开实施条例》,更新了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与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UIC简讯等,确保各项目内容时效性与完整度。

2.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大学杂志《博雅行》等方式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输送相关校务、党务、校情等信息。

3.定期向每位职工和学生的个人专属邮箱发布学校的发展、 媒体简报等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本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总体要求,有序开展,逐步完善,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校办牵头,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交流,明确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

2)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指导,不断规范和强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文件,做好相关阶段性工作。

3)立足校情,广泛公开。加强学校信息公开资料的搜集整理,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公开的目录和内容。同时通过校园网、信息门户以及官方微公众、官方微博等各类平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着力提高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2.存在问题

通过我校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效性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3.改进措施

接下来我校将进一步抓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快信息公开更,不断提升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加快信息公开更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新媒体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与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发挥服务公众的作用;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最后更新: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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