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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2014)

发布日期: 2017-08-02 打印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4〕227号)要求,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进程,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3-2014学年度,我校积极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信息公开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管理体制、优化工作流程,为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领导小组多次召集会议讨论,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建立了通畅而高效的运行体系。

 

(二)保障良好的信息公开效果

     2013-2014学年,我校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原有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编制了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将学校科研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与专业建设、人事工作、财务与资产、基建工程等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范畴。通过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升级相关设施设备、整合更新网站,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增加了公开信息的数量,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信息公开效果良好。

 

(三)促进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

     2013-2014学年度,学校及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将学校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发布平台,同时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也充分利用会议、报纸、宣传栏、手机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

 

(四)不断深化监督保障体系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工作,要求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同时保证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

     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依据省教育厅颁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结合我校自身实际,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并报省教育厅。该目录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细分和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学校专门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栏目设置调整和内容充实,改版后的网站上线运行。

 

(二)加强重大改革决策过程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与重大活动信息公开。

     学校借助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活动的公开。2013-2014学年,学校按照相应的工作要求,对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三)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

     学校各类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员工培训、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等信息;校园安全保卫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采购招标信息等。

 

(四)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按时申报教部厅、民政部组织的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通过互联网、UIC四维首印等校内媒体,UIC官方微博、微信等积极做好本校的信息公开。此外,教职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还可根据自身科研、学习等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等信息。学校可通过电子邮箱等形式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情况给予沟通、答复和解释。同时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高校保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学院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披露上网。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对学校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未出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3-2014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一阶段,我校将继续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

要以学校十周年为契机,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工作小组监督检查作用,健全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14年10月29日

最后更新: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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