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以下简称UIC)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UIC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清单落实情况
本学年度,UIC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清单》内容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编制的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将学校科研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与专业建设、人事工作、财务与资产、基建工程等信息列入信息公开工作范畴。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视频等方式,将信息公开推向深入,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2)完善制度机制情况
在校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下,UIC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深化重大决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以达到良好的信息公开效果。首先,学校加强对师生普遍关注或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的公开。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逐步实现对学校职称评审、人员招聘、外派挂职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其次,通过各级各类座谈会、讨论会、通报会、沟通会,主动及时向师生介绍学校的发展思路、任务目标、工作要点和重要工作情况并听取广大师生意见。
(3)开展宣教培训情况
通过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升级相关设施设备、整合更新网站,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增加了公开信息的数量,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信息公开效果良好。
同时,UIC一直通过学校主页、学校新闻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扩展信息公开量,及时公开学校招生考试、财务资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UIC严格按照《办法》及《清单》内容,结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
(1)通过校园网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学校基本信息;学校章程、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人才招聘计划、招标采购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学校改革发展动态等信息。
(2)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向师生员工公开学术规范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情况;及时发布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和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相关工作情况等信息。
(3)通过教务处、学生事务处等部门网站及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等形式向学生公布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转专业信息,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校内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等信息。
(4)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信息,涵盖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方面信息;通过就业信息网及短信、微信、校园宣传栏等平台发布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
(5)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学校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中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2015-2016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对学校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未出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良好,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师生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其主要问题在于: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落实不够有力;二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网站有待完善。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我校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转变观念,满足多元需求
坚持“办人民满意的大学”的宗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意义的理解,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切实转变观念,从促进依法治校、提高高校管理水平、提升学校公信力;推进政校企深度合作、开放办学、突显高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客观要求,履行社会责任义务等角度,高度理解和支持信息公开工作。
(2)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监管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UIC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细化的、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并将其落到实处。同时,UIC亦会加强高校信息公开激励机制的研究,激发信息公开内在动力,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引进国家、社会、内部“三位一体”的多角度监督体系,促使高校完整、真实、及时、持续、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优化整合信息公开平台
UIC信息公开平台还有待完善,可借此契机,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升级信息公开系统,真正做到“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2016学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