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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4-2015)

发布日期: 2017-08-02 打印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进程,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4-2015学年,我校积极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升高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2013年起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来,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积极编制《信息公开建设管理条例》。并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管理体制、优化工作流程,建立起通畅而高效的运行体系,为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确保良好的信息公开效果

       2014-2015学年,我校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原有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根据上一年度学校编制的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学校科研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与专业建设、人事工作、财务与资产、基建工程等信息已全部列入信息公开工作范畴。通过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升级相关设施设备、整合更新网站,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增加了公开信息的数量,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信息公开效果良好。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2014-2015学年度,学校及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除了将学校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发布平台,还充分利用会议、报纸、宣传栏、手机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

 

(四)不断深化监督保障体系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工作,要求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同时保证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

      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依据省教育厅颁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结合我校自身实际,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信息公开详细目录》。该目录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细分和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学校还专门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栏目设置调整和内容充实,改版后的网站已上线运行。

 

(二)加强重大改革决策过程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与重大活动信息公开。

      学校借助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活动的公开。2014-2015学年,学校按照相应的工作要求,对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三)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

      学校各类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员工培训、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等信息;校园安全保卫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采购招标信息等。

 

(四)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按时申报教部厅、民政部组织的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通过互联网、UIC四维首印等校内媒体,UIC官方微博、微信等积极做好本校的信息公开。此外,教职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还可根据自身科研、学习等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等信息。学校可通过电子邮箱等形式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情况给予沟通、答复和解释。同时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高校保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学院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披露上网。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对学校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未出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4-2015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一阶段,我校将继续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据《条例》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

          2015年是我校建校十周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向导,完成指标体系,建设起长效工作机制。

           要做到“阳光治校”,必须让高校信息公开先行。没有高校信息公开为前提,“阳光治校”根本无从谈起。因此我校将坚持以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意义、内容体系、平台载体、机制体制以及编制责任等方面的研究,学习借鉴香港及国外先进高校信息公开的机制和模式,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我校加强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真正建立起“阳光高校”、“信用高校”、“稳定高校”、“自主高校”。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15年10月29日

最后更新: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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